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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需谨慎 婚姻当慎重
日期:2013-03-21 00:00  作者: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本是人类繁衍过程中自然而然的社会现象,但是有些人却违背道德、甚至触犯法律,打着婚姻的幌子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以骗婚为手段的诈骗案件。

30岁的刘某在外地打工,通过QQ聊天在网上认识一“李姓”女子,后两人交换电话号码,相约见面后便火速同居,在认识仅一个月的情况下,两人便在刘某的老家举行婚礼,婚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新娘李某突然消失不见踪影,此时新郎刘某赶紧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才得知自己被骗婚。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本案中被害人刘某口中所说的李某,原名叫杨某,1973年10月12日出生,是安康市汉滨区人。李某只是其在与刘某交往时谎编的一个名字,其在与刘某交往时已经有婚姻家庭。在杨某与刘某交往的过程中,杨某利用刘某想快速结婚的心里,先和刘某同居骗取刘某的好感,并同刘某举行了婚礼仪式。随后杨某以其母亲死亡、父亲病重、办理结婚手续为名从刘某手中骗取现金14000余元。在两人举行婚礼仪式之后,刘某多次催促杨某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杨某害怕事情败露,借故逃离。

在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交友需谨慎、婚姻当慎重,虚拟网络上所认识的人,不要轻易与其结交,更不要轻易送人财物,谨防上当受骗。(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黄亚丽)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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