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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一废品收购人员盗窃销赃犯罪团伙
日期:2013-04-07 00:00  作者: 

近日,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七名废品收购人员盗窃、销赃“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马某等7人是废品收购人员,由于常年走村串乡,对眉县及附近各地情况很熟悉。马某等人在收购废品中发现建筑工地管理不严,物品较多,便产生盗窃想法。2012年8月份至2013年1月,马某伙同黄某等人先后4次白天在眉县建筑工地附近收废品踩点,到凌晨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窜至汤峪镇、常兴镇、金渠镇、首善镇建筑工地作,共盗窃工地价值2万余元的钢筋扣件2000多个。后几人将赃物运至马某在咸阳市的租住房,马某以每个扣件2.8元予以收购,所得赃款参与者平分。随后马某将扣件以每个3.3元卖给“老陈”,从中获取差价。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这几个老乡聚在一起举行“庆功宴”时,被一网打尽。(  杜宝红  侯浩亮 王有志)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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