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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与朋友有染,持刀行凶触刑律
日期:2013-04-17 00:00  作者: 

犯罪嫌疑人郝某与妻子邱某因感情不合,夫妻俩吵架闹离婚,后妻子带孩子去郝某朋友鲁某家居住。郝某怀疑其妻子与鲁某有染,持刀将鲁某捅伤。近日,郝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华阴市公安局提请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郝某(男,现年26岁。华阴市某村村民,某金矿工人)与被害人鲁某(男,现年43岁,华阴市某村村民 某金矿工人)系同事也是朋友关系。一天发现妻子给朋友鲁某打电话,语言暧昧,怀疑其妻与同事鲁某有不正当关系。2012年10月27日,其妻带着孩子离家出走。第二天早上,郝某去岳母家寻妻未果,便到同事鲁某家寻找,到家门口,从门缝中发现其妻在鲁某家中,便去县城购买了一把折叠刀藏在裤兜内。见其势单力薄,便叫来堂哥郝某某,姐夫王某等人强行推开鲁某家房门。发现妻子穿着内衣和自己孩子在鲁某家床上躺着。鲁某在床边坐着,便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将鲁某拉下床,掏出刀子朝鲁某左右大腿部连捅数刀。致鲁某腿部多处损伤。经鉴定为重伤。

此案的发生警示人们: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共同维护好自己的家庭。珍惜这份千年修来的夫妻情缘。朋友之间应真诚相待,交往有度,珍惜友情。另笔者劝诫犯罪嫌疑人郝某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处理矛盾应采取冷静恰当的的方式,切勿采取过激的手段。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后悔晚矣。(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刘国华)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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