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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滋事打警察 妨害公务被批捕
日期:2013-06-20 00:00  作者: 

酒后在公共场所滋事,无理殴打出警民警,近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41岁杨某是陈仓区县功镇人,5月17日中午,他大量饮酒,下午四时,在县功街道一棋牌室内因玩牌与他人发生纠纷,他报警称自己被打伤。派出所2名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杨某处于醉酒状态,在调查过程中,杨某无理取闹,无故殴打、辱骂出警民警,增援民警到达后,制止了杨某的不法行为。经诊断检查,造成二民警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损伤。5月18日,陈仓公安分局对杨某刑事拘留。

检察院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出警民警执法规范,杨某殴打民警已妨害公务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情节较为恶劣,遂对其快速批准逮捕。(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 杜永清)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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