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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岐山: 批捕一起盗伐林木案
日期:2013-10-2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岐山检察院   连静)岐山县农民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他人林木,数量较大,近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葛某。

2013年1月至4月间,犯罪嫌疑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盗伐故郡镇某村集体所有的刺槐、椿树等41珠(2.403 m3),通村公路边的9珠绿化国槐(0.2 m3)。经林业工程师对盗伐林木现场进行勘验鉴定,共盗伐树木53珠,立木蓄积3.921立方米,其中通村公路边涉及的9珠绿化国槐树价格鉴定为4600元。

犯罪嫌疑人葛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盗伐林木罪。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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