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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男子法律意识淡薄杀“妻”自残被判无期
日期:2013-11-1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汉中市检察院 刘磊)汉中一男子与同居“妻子”因琐事发生口角,担心“妻子”离家出走,人财两空,将该女子杀害。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程某,男,35岁,陕西镇巴县人,初中文化,案发前系某矿山井巷工程公司略阳分公司某项目部职工。2012年8月,被告人程某经他人介绍与37岁的被害人游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0月1日,程、游二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在程某工作的项目部举办了结婚酒席后,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11月23日上午,程、游二人在该项目部其宿舍内因琐事发生争吵,游某欲离开程外出打工。程某认为自己因和游某结婚而欠下债务,如果游某出走自己就人财两空,即产生杀死游某后自杀的想法,遂从宿舍门后拿一活动扳手扑过来击打游某头部数下,致其当场死亡。后程某到厨房内持菜刀砍击自己左手腕、颈部和胸部等部位后,又返回宿舍用击打被害人的扳手自残,随即被同事发现送往医院治疗。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非法同居期间,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持活动扳手朝被害人头部猛击数下,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对程某依法从轻处罚,判处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激情杀人的直接原因是担心游某出走后人财两空。如果程、游二人能信任法律,通过正常程序领证结婚,如果程某在案发前有敬畏法律之心,或许,这起给两个家庭造成无尽痛苦的惨案就能避免。这起案件也给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应该学习法律,相信法律,敬畏法律。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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