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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小伙讨薪 捅伤工头领刑
日期:2013-11-18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略阳县检察院  胥天园)债主唐某,向工头讨要工钱被拒绝,一时性急竟将工头捅成轻伤。略阳县检察院受案审查中对双方矛盾进行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此案件诉至法院,,近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0月唐某在余某承包工地上打工一个月,但余某一直没有给付唐某工资。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唐某多次寻找余某索要,均被余某以尚未结算为由拒绝。2013年3月15日晚,唐某再次来到余某家索要时,与余某发生争执,唐某一时冲动,用余某家一把水果刀戳伤余某后背,造成余某背部损伤致血气胸,经鉴定属轻伤。唐某伤人后感到害怕,遂向当地派出所自首。

本案被害人余某本身存在过错,但唐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直接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承办检察官温馨提示,遇到经济纠纷应主动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生命是宝贵的,且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应珍惜生命。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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