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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不义之财买走你的青春与自由
日期:2014-05-12 00:00  作者: 

别让不义之财买走你的青春与自由

 
 想非法占有他人手机,便假装“借”手机,谁知被害人迟疑,迟迟不给,犯罪嫌疑人鲁某便从被害人手中抢走手机,并对被害人施暴,抢走现金人民币一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鲁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6月某日,20岁出头的犯罪嫌疑人鲁某行至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顺鑫网吧门口,见被害人王某手持一部白色“OPPO”手机,便上前搭话借其手机,王某迟疑不给,鲁某便强行从王虎手中将手机抢走。被害人跟随鲁某请求其归还手机。鲁某见四下无人便用双手抓住王某的双肩,膝盖用力顶向王某的下体,王某疼痛难忍,弯腰用手护住自己的下体,鲁某趁机强行抢走王某裤兜内的现金一元逃跑。
 
年既成人,不能自食其力,却要“捡现成”。拿起一元钱,几百元一部的手机的时候,鲁某已经离牢狱不远了。年轻人,别让不义之财“买”走你的青春与自由!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何峰)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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