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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纷争 一门发两丧
日期:2014-05-15 00:00  作者: 

琐事起纷争  一门发两丧

——西乡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犯罪嫌疑人周某在被害人杨某父亲的丧礼上赶酒席,酒后周某与杨某因口角发生厮打,并致杨某死亡。西乡检察院获悉此案后,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及时为本案的定性及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和建议。

周某当日在杨某父亲的发丧仪式上赶酒席,酒后周某跪在杨某父亲的灵柩前哭泣,杨某见状指责周某丢人,周某便与杨某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杨某打了周某一耳光,周某朝杨某的头部击打一拳,杨某便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后杨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一家在一个星期之内连续两次发丧,给其家属在心理上以严重的打击。因此,在本案案发一个星期后杨某亲属仍不同意对其进行尸体解剖。知悉此情况后,西乡检察院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参加提前介入的干警从情感、法律、司法政策、被害人权利保障等多个方面,对杨某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杨某家属最终同意对被害人进行尸体解剖。同时,西乡检察院还从本案的因果关系、主观状态等为切入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本案应作何定性的意见,并引导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应注重收集作案动机、犯罪过程、羁押必要性及保障人权等方面的证据材料,以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在提前介入本案的过程中该院努力做到“参与而不干预,参谋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促使提前介入工作在充分发挥其功能的同时,有效地节约地司法成本,促进西乡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为建设“平安陕西”添砖加瓦。( 李齐勇)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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