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警视听 >> 详细内容
“陌陌”引发强奸案 被告人被判四年刑
日期:2017-04-03 20:39  作者: 

如今以“陌陌”、“微信”等为代表的虚拟手机聊天软件作为新型的线上交友工具,以其新奇的功能、独特的社交途径使之成为很多年轻人手机上的必备软件,被誉为“交友利器”。这种交友平台的兴起,一方面为市民提供了新的交友方式,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由网络聊天引发的性犯罪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横山县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强奸案正是此类犯罪的典型案件。6月20日晚,被害人小丽(化名)与朋友吃完饭后,因时间太晚,就通过“陌陌”联系“好友”张某某和他一块转转,两人经约定后见面,张某某将小丽带到横山县某商务宾馆实施了强奸。

8月29日,横山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起公诉。11月26日,横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检察官提醒:女性朋友对“网络蓝颜”要有高度警惕,洁身自好,分清虚拟与现实的差别,尽量不要给犯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