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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检察院反贪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抓好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三原县检察院反贪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抓好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近年来,三原县检察院反贪局坚持把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来抓,着力在更新执法理念、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强化检查督察四个方面下功夫,有力推动办案工作健康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近两年,在办案规模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办案质量不断提升,连续15年没有发生因违规违法办案导致犯罪嫌疑人伤残、死亡等重大责任事故。

(一)更新执法理念,夯实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思想基础。反贪局坚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行为的始终,切实提高干警对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摒弃与新形势下反贪工作不相适应的陈腐观念和落后思维。引导干警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严格依法办案的自觉性,有效提升干警依法、规范、安全办案的意识和能力。

(二)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推行办案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对侦查工作全程实行信息化管理,要求反贪部门将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的受理、初查、侦查、结案、移送起诉、判决等信息及时录入反贪业务数据库管理系统,动态掌握各地办案进展情况,加强统一管理和组织指挥,对办案期限、羁押期限届满以及违规扣押款物等情形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干警依法办案。二是建立个案质量考评制度。2014年,我院制定下发了《办案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要求承办人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填写《个案质量考评表》,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我评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检察长审定。对于考评“不合格”的案件,倒追承办人责任,不断提高干警质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办案安全。三是建立反贪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根据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反贪局制定了《反贪部门案件风险评估暂行制度》,对办案风险坚持每案必评,特别是案情重大、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度高,可能出现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实施暴力等极端行为,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存在其他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予以重点评估并及时作出预警,制定应对预案,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善监督制约,构建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防火墙”。一是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反贪部门充分认识该制度在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在办案实践中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扣押、冻结款物以及拟作撤案处理等侦查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努力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认真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在特审室建设、录音录像设备购置等硬件配套设施以及侦查、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四是严格执行审录分离、看审分离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自觉接受技术、法警部门对侦查部门的同步监督制约。

(四)强化检查督察,解决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组织各级反贪部门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认真查找执法办案过程中与依法规范办案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相适应的问题,及时发出督察意见书,并跟踪督促案件的处理和整改,有效解决了办案质量上存在的“顽疾”,实现了“零无罪判决”的目标。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检查活动。2014年以来,反贪局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反贪部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自觉贯彻落实市院检查组制定的整改意见,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周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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