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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检察院反贪局 “三步工作法”查处一起村干部贪腐窝案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南郑县检察院反贪局 “三步工作法”查处一起村干部贪腐窝案
 
近年来,汉中市南郑县检察院反贪局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立足点和着力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 加大查办关乎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该院反贪局查处一起村干部贪腐窝案,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得到民众的肯定和赞扬。 
 
2014年6月中旬,接群众举报反映,经该院反贪干警走访调查,发现某工程承包方以及部分移民搬迁农户在某些涉农工程项目中有向南郑县某村村干部行贿的重大嫌疑。经过大量的外围取证工作,依靠扎实的证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行贿款的犯罪事实,侦查人员乘胜追击、举一反三,实现了查一案、带一串的效果。这一成绩得益于该院办案的“三步工作法”:
 
一是立足县情,拓展案源。初查阶段坚持做到“三关注、三严查”:关注上访,尤其是村民署名举报和集体访较多的村,注意从村民的诉求中发现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关注农村土地拆迁多的地区,从中发现线索;关注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较多的农、林、水等单位,着力发现在资金管理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严查农田整治补贴、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村村通道路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严查群众利益受到切实损害的案件;严查社会影响大、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大局的案件。
 
二是资源整合,横向联手。立案侦查阶段坚持“全院一盘棋”,对查办的案件,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侦、捕、诉等部门密切配合,缩短了办案时限,形成了打击合力。
 
三是以案带案,挖窝查串。案件突破中,通过总结以往查办的林业、水利、移民搬迁等系统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退耕还林、家电下乡等各种补贴款以及在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中受贿犯罪的经验做法,举一反三,实现了查一案、带一串的效果。(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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