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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检察院建立“侦、控、防联动”机制加大反腐力度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今年,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建立院内各部门协同参与的“侦、控、防联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

长期以来,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在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探索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建立“侦、控、防联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是该院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又一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整合检察资源,加强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告申诉等部门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工作联系,增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侦、控、防联动机制”规定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的同时、控申部门在处置职务犯罪线索的同时,预防部门介入,与侦查、控申部门同步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预防部门对不具备立案条件的但反映出单位管理上存在易发职务犯罪的漏洞和潜在危险的案件线索,进行预防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侦查、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中,对机制、制度上存在漏洞而产生职务犯罪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通报预防部门。还明确了预防部门在开展其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中,侦查、控申、预防部门如何配合开展工作的内容。

联动机制的形成将有效促进院侦查部门与预防部门、控申部门的共同配合,真正做到侦查带动预防,预防促进侦查的格局,进一步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王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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