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检察风采 >> 详细内容
办案工作区里的大学课堂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办案工作区里的大学课堂

西安雁塔:检察业务课程建设—检校合作的新探索

“测谎仪能够显示出被测人回答问题时的心理参数,比如说呼吸速率和血容量、脉搏跳动次数、皮下汗腺分泌等等,测试人根据该参数可以分析其情绪变化,进一步推测被测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一位身着检察制服的年轻检察官一边熟练操作着测谎仪,一边向身边满满围着的15位同学介绍着。

这是出现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办案工作区的一幕。近日,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王秦龙副检察长在为法学研究生开设的“反贪实务”选修课上,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的了解职务犯罪侦查的全过程,将反贪一线办案骨干调动起来,特地将授课地点安排在反贪办案工作区,在带领学生们参观指挥中心、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等办案设备后,分别由职务犯罪侦查和情报信息科科长为大家授课,介绍检察机关如何梳理反贪查案线索,如何建立线索资料库等重要内容,并由业务骨干向同学们同步演示办案设备的使用方法。

“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测谎仪等侦查技术设备,这样的授课方式很适合我们这些只知道理论而从没实际操作过的学生,实用新鲜,让我们看到、学到了将来实践中非常需要而传统课本中没有的东西。”课后一名研究生学员兴奋的说。

不仅如此,在接下来的课程中他们还将用同样的方式学习本期全部的反贪业务课程:反贪讯问的一般技巧、技术侦查措施及信息情报收集、渎职侵权案件办理思路、曲江监狱和看守所参观、反贪笔录和法律文书制作等课程,还有机会到反贪部门实习。与此同时,同样课时设置与内容含量的公诉、侦监业务课程也在另外的课堂上讲授中。

“我之所以选择法律专业,是源于对法律的敬仰之情和对法律工作的向往,但在学校常规教学中感觉自己与社会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检察业务课程给我指出了一条求实之路,课堂上有的不再是各种法律主义之空谈,更多的是来自于检察实务部门的‘经验’和‘问题’,法律学习不再只是课本,而是‘鲜活’的存在于日常生活中。”这是一位同学在检察业务课程即将结束之际的感言:“这是一次全面观察、深入学习检察核心业务的宝贵机会,检察官老师将他们工作中面临的重点疑难问题提出来与我们共同商讨,感觉自己像是参与到办案中一样。”
           此次检察业务教学采取“双师制”教学模式,高校教师与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共同梳理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组织、充分交流、共同授课,针对同一热点难点问题分别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进行论述,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交融。“以前讲课仅仅是自己准备讲课材料、梳理几十年反贪工作的经验,这次采取‘双师制’教学方式,与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者陈京春搭配,共同设定反贪教学目标、规划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对此王秦龙副检察长深有感触:“这种‘双师制’的教学模式使我们不仅仅看到当下反贪工作中的问题,更是能结合高校学者的深厚理论基础与广阔视野,改善我们平时工作中‘重经验轻理论’的情况,这样既完成了授课任务,又有效提升了业务素能,促进了检学交流和教学相长。”

据介绍,近几年来雁塔区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同开展检校合作,举办了检察实务沙龙、庭审观摩、合作举办研讨会等一系列推动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活动。开设检察业务课程是理实结合的一次新的尝试和探索,从一开始的单人单次讲座形式的课程,到今年首次以选修学分的方式为西北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学生开设检察业务方向课程,内容涵盖公诉、侦监、反贪三门检察核心业务,共有十几位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检察骨干力量进入大学课堂,成为传授检察业务知识的专业教师, 

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说:“法学是实践的学科,检察工作是立足于社会发展大局的社会工作,我们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合作将会继续深入,检察业务课程教学也将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下一步将会继续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增加教学案例、整理教学资料,使高校学者与学生更为深入地了解与参与检察工作,同时检察官们也将继续梳理工作经验、提炼工作精华,与高校实现更深层次的交流,检校双方共同努力寻求检察实务疑难问题的破解之道。”(黄晓宁  赵季萍)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