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检察风采 >> 详细内容
澄城县检察院"无烟办公"树立良好形象
日期:2017-04-03 20:49  作者: 

澄城县检察院"无烟办公"树立良好形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从今年3月份开始,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在本院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办公室不得购买和提供烟草制品,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对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劝阻和制止吸烟;严禁干警在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接待室、食堂、楼道等场所吸烟;干警外出办案或者走访活动时不得接受他人递烟,不得在国家规定的严禁吸烟场所吸烟等等。

此外,该院39名干警都签署了禁烟承诺书,自觉承诺在公务活动或者公共场所内不吸烟,如发现抽烟的,主动放弃评优评先资格。该院纪检监察室派专人监督干警遵守禁烟情况,对主动戒烟的老烟民予与奖励。禁烟近一年以来,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不仅节省了公务开支,而且有利于干警的身心健康,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戴江)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