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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六告知一评价”制度受理民行抗诉案件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今年,合阳检察院在接待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人过程中,实行 “六告知、一评价”制度,既方便了群众申诉,又强化了申诉人对民行工作的监督。即:当申诉人到该院申诉时办案人员要主动告知申诉的具体程序、申诉时应提交的材料、申诉的权利和义务、抗诉的办案期限、民行办案规则、检察办案纪律。当该院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案件决定并通知申诉人时,由申诉人填写对办案人接待、答复等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价表。目前,该院共受理民事抗诉案件10件,申诉人评价均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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