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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检察院:网上检委会又添新举措
日期:2012-03-16 00:00  作者: 

本网讯(陈娟)近日,白水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信息技术,依托检察专网,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网上讨论议案操作规程》。

运用该操作规程在网上讨论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重大案件的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案件、向市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这两类案件的议案材料向检委会办公室提交后,经审查呈报检察长批示,待批示后检委会秘书立即将《议案报告》通过局域网邮件系统发送给每位委员,各委员在收到《议案报告》后,重大案件的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案件在24小时之内、向市院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在3日内对议案发表意见,后通过局域网邮件系统发回检委会秘书处,检委会秘书将各委员的意见整理汇总后,通过邮箱呈报检察长作出决议,检察长对议案作出决议后,检委会秘书根据各委员意见以及检察长决议最终形成会议记录。若出现委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达到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意见或者检察长认为需要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的情形,即按照《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的规定召开会议。

检委会网上讨论议案是我院网上检委会的又一创举,也将大大减少我院检委会的召开次数,使检委会议事程序更加科学、民主、高效,不断提高检委会议事质量与效率,缩短办案时效。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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