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教育培训 >> 详细内容
白河检察:微博现场直播公诉人校园出庭
日期:2013-11-19 00:00  作者: 

庭审直播现场.jpg

各界网讯(白河县检察 祝军  柴倩 )日前,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到白河县第三中学出庭由本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件,现场参与庭审的由白河县第三中学的师生两千多人。

被告人林某某(化名),男,四川人,2013年6月16日,林某某坐由上海发往四川的火车,在白河站查票时因无票被列车员赶下车,林某某为了尽快获得钱财,心生邪念,在白河县卡子镇、宋家镇先后四次入室盗窃。盗窃总金额为4079元。庭审中,林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通过公诉人的庭审教育,被告人忏悔不已,并借此告诫在场旁听的学生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最终,法庭当庭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3000元。

庭审在腾讯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庭,是该县首次微博现场直播庭审活动。师生们纷纷表示,这种“校园现场开庭的形式”直观、公开,具有很强的现场普法教育意义。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