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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检察院深入案发地公诉一起失火案
日期:2014-05-12 00:00  作者: 

岐山县检察院深入案发地公诉一起失火案

  
各界网讯( 秦永刚)5月9日上午,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检察深入案发地祝家庄镇,把庭审现场放在农村,出庭公诉了冯某失火罪一案。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300余群众旁听了庭审,出庭公诉效果取得较好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冯某在大年三十给母亲上坟时,担心烧纸会引起火灾,便拿镰刀割掉了母亲冯旁的荒草,谁料想,一股黄风吹起,一张烧纸落入旁边的荒草引发火灾,冯某立即报警并参与扑火,但火势瞬间遍布林区,造成200余亩林地着火。案发后,冯某深悔不已,及时交纳了扑火费,并承若对已毁掉的林木将进行补植。鉴于此案案件今年已发生两起,该院建议将此案放在案发地开庭,以教育广大村民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庭审中,公诉人就失火罪的犯罪构成、发生原因、预防措施及社会危害等,向旁听群众以案释法,提醒大家增强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共建生态文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旁听庭审后,群众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情况予以肯定。
 
冯某对司法机关人性化的做法非常感谢,自愿认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冯某予以宣判。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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