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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反渎局组织干警学习模范检察官彭少勇先进事迹
日期:2017-04-03 20:53  作者: 

南郑检察院反渎局组织干警学习模范检察官彭少勇先进事迹

为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弘扬检察正能量的浓厚氛围,切实激发反渎干警脚踏实地、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10月14日上午,南郑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了“全国模范检察官”彭少勇同志先进事迹。

座谈会上,该院反渎局负责人带领全局干警系统学习了10月10日《检察日报》刊登的标题为“彭少勇:办案要用证据说话”的文章,并详细介绍了彭少勇同志的先进事迹:彭少勇同志系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恪守检察职业良知,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勤勉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4年荣获河北省“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15年被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2015年10月9 日被高检院、中共河北省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座谈会上对该局干警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向彭少勇同志学习,要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二是要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在办案中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三是学习彭少勇同志面对压力和矛盾时坚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担当勇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反渎干警们结合自己的所思所悟踊跃发言,对如何向优秀同行学习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自觉以彭少勇同志为榜样,查找自己的不足,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树立规范司法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稳步发展。(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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