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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网络培训
日期:2017-04-03 20:53  作者: 

南郑检察院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网络培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11月6日上午,汉中市南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检察科、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等业务部门十余名检察干警在该院六楼多功能视频会议室,参加了由高检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网络培训会。

培训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做了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题的辅导,汤教授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义、价值、功能以及如何处理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关系等问题。他指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分别为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另外,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突出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这两个重点。

南郑县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对与会的检察干警就如何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即牢牢抓住“公益”这一核心,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两个重点:二是不断完善诉讼程序。要认真学习此次视频会议精神,加强贯彻落实,强化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共同研究对策措施,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成效。(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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