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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深入贯彻中央“条例”和“准则”
日期:2015-11-25 00:00  作者: 

勉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深入贯彻中央“条例”和“准则”

近日,勉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取得了切实的效果。

为确保“条例”“准则”的要求和规范落到实处,该院党组对学习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条例”“准则”的重要性。“条例”“准则”是对党章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对于深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党章及国家法律的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要注重学习的实效。中央颁布的“条例”“准则”,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纲纪,有着最高的规范性、约束性。要通过学习将纪律要求、行为规范扎根在内心深处,体现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全体干警要从小事做起,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三要将“条例”“准则”与检察机关的纪律要求充分结合起来贯彻执行。全体干警应将两个方面有机结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共同形成约束检察干警严谨生活、规范工作的纪律网络,敦促干警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四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准则”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一岗双责”管理机制的积极作用,党组抓领导成员,分管领导抓中层干部,中层干部抓一般干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勉县检察院  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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