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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谋私贪钱财,锒铛入狱悔莫及
日期:2014-12-10 00:00  作者: 

 以权谋私贪钱财,锒铛入狱悔莫及

2014年12月9日,华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张某某系华阴市柏杨村二组组长,2011年4月,华阴市文体局给该村配送一批体育器材,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事先盖有公章的空白稿纸上捏造改组给本村小学购买并安装体育器材支出25000元的虚假事实,并从该组集体账上支出现金25000元。同年,华阴市政府投资给该村修巷道,张某某假借他人名义捏造了一份施工合同,在国税局代开一张发票,加上开票时的税款共计36990元,从集体账上支出现金36990元。案发后,张某某将非法所得的61990赃款元上交至司法机关。

作为村民小组组长的张某某,本应成为本组村民致富的带头人,却因贪念成为了集体的蛀虫,受人唾弃。但愿张某某的教训能够警示广大基层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华阴市检察院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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