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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检察:预防科以制度为抓手落实考评整改措施
日期:2013-08-2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朱锐)根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13年上半年各县区院检察工作考核情况的分析通报》的要求,神木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结合考核情况,经与市院预防处沟通,及时在科室内召开讨论会,形成下半年预防工作整改思路。

2013年上半年神木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工作的考核成绩与榆阳区并列第一,完成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目标,在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预防工作先进典型林志梅同志等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检察信息、调研工作等方面受到上级部门肯定。

但该院预防工作现有成绩与预防检察职能作用之间仍然不相适应,工作制度与工作要求存在脱节,制约工作的开展。一是预防工作与反渎职侵权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密切相关,受限于今年自侦案件的侦办,预防业务工作仅能达到基础分。二是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等工作需要加强与自侦部门的配合协作。三是依照上级文件精神“五进”工作有待形成综合性材料,部分工作需进一步拓展完成。

对此,科室召开讨论会,集思广益,思考整改办法。经过讨论,大家发现预防工作以往都是依照最高检及全院的规范执行工作,存在工作分解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此应当建立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规定。为此,经过对现有的工作办法进行归纳总结、对以往的规定进行梳理,预防科对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等主要业务工作制定了操作性强、符合实际的工作办法。

制定工作办法的过程也是一次学习的过程,思考的过程。预防工作人员对于预防工作如何体现检察职能,实践中如何搞好预防工作有了更深的体会。首先,通过工作办法的制定,各项业务工作依据考评办法可以细化到每人完成指标数,并落实到人。其次,各项业务工作程序明晰,怎么做,如何做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最后,通过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大家同时开拓了思路,对于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建设等工作有了新的创见。

目前预防科已完成6项业务工作实施办法的草拟,这些工作办法在规范预防业务流程,提升预防工作效率,保证预防工作质量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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