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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检察院"为民"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日期:2013-11-2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固县检察院 姜涛)今年以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以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作为载体,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反对“四风”,从干警个人形象着手,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赢得群众好评。

该院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入点,执法为民,把为民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全过程,坚持检力下沉,触角延伸,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组织干警参与周边新农村建设,与村民同工、同勤、同吃、同住,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检民关系,锤炼勤政为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开展“大走访”“大巡访”“大接访”“送法进村(社区)入户”“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宣传法制;推行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开通24小时检察为民服务热线、在边远山区设立检察室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告状难”“求助难”;开展为孤寡老人送温暖、为留守儿童送文具等系列“学雷锋 做好事”活动,构建和谐检民关系。

该院积极回应在执法办案中了解到的群众所想、所盼、所求,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工作。运用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二抢一盗”犯罪案件,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国家各项惠民资金安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党的惠民政策的雨露阳光;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营造人民群众宜居、宜乐、宜学的治安环境;大办创新体现检察为民的工作机制,先后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关于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关于量刑建议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据悉,该院两年来共有38名干警受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34年以来无干警无办案安全责任事故、无冤假错案、无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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