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犯罪预防 >> 详细内容
“四建立”强化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
日期:2014-05-26 00:00  作者: 

“四建立”强化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

5月中旬,潼关县教育局主动和检察院预防部门取得联系,提出“四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机制,着眼长远,注重监督,为纯洁教育队伍,保障该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是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形成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将预防本行业职务犯罪限于一时间段或某一层面形成长期的预防体系,成立机构,由局长亲自负责,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各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年的岗位目标考评,实行一案否决,预防工作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他们坚信,只有一流的队伍才能干出一流的业绩。

二是建立跟踪督查制度,经常性地和检察机关保持紧密联系,对教育系统的一些重大事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干部选拔录用、教师的调动等邀请检察机关加强监督,真正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建立定期预防教育制度,定期邀请检察人员深入机关、学校为干部和教师上法制课,通过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强化大家的法制意识,增强守法观念,自觉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会腐的社会氛围。

四是建立惩戒制度,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干部绝不姑息,绝不护短,出了问题就要及时处理,对于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坚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梁春强 尹延丽)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