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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莲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进企业 以案说法讲预防
日期:2014-09-09 00:00  作者: 

检察官进企业  以案说法讲预防

 

为了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有效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促进发案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9月3日下午,莲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两位检察官前往陕西宏基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宣讲法律,提出检察建议。

陕西宏基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近期有因涉嫌职务犯罪,被莲湖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针对该案的犯罪事实,莲湖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依据侦防一体化机制,调阅了案件材料,走访了相关单位,发现宏基公司在财务发票开具、招标流程、廉洁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在座谈会上,检察官结合案件,分析了产生犯罪的原因:一是思想道德防线被逐步侵蚀,未能“慎始”、“慎微”;二是宏基公司发票开具不规范,财务制度监管不严;三是公司车辆维修招标不规范不透明。针对存在问题,结合犯罪原因,检察官向宏基公司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二是加强管理,避免对关键岗位“一把手”监管流于形式;三是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责任制,逐人落实责任。

陕西宏基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徐总经理和严书记代表公司班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公司惩治和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关注和指导。要认真研究所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公司管理、业务经营、员工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肌体,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赵峰)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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