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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预防年度报告获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批示
日期:2016-04-05 00:00  作者: 

近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得到县人大主任任润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张海乾批示。

 县人大主任任润民批示:“此件送相关县级领导和所涉及的部门及单位,作为他们工作的参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抓好此项工作。可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例如:报告会、讲座、展览等形式。”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张海乾批示:“各相关部门、镇办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减少中间环节,将涉农兑付资金直付,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报告对富平检察院2015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特点、案发原因进行了全面深刻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对策和措施。为认真落实批示精神,该院在第一时间组织院党组成员进行了传阅。任天利检察长对落实批示精神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向各镇(办)、县财政部门通报并共同落实批示精神,促进富平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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