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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检察院院成功抗诉一起轮奸刑事案件
日期:2011-11-28 00:00  作者: 

一起二人轮奸的刑事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却被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被告人王某为了达到报复和控制受害人张某的目的,伙同朋友刘某将受害人挟骗至县城北边一玉米地中,先是授意刘某强奸了受害人,之后以将受害人抛入枯井和用套上避孕套的玉米棒捅其下体相威胁,强迫被害人拍摄性交视频。随后二人将受害人带到刘某住处,王某用电脑摄像头拍摄了受害人的裸照及与刘某性交的视频,然后自己又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二人威胁受害人不得报案,否则公开视频。对于这样一起作案动机和手段卑劣、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当庭否认强奸指控,轮奸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支持轮奸指控的判决,依照一般强奸行为,判处两被告人各八年有期徒刑。

我院在接到该判决后,认为其认定事实及量刑不当,对于该判决进行了抗诉,得到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近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我院指控的轮奸事实成立,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2年,刘某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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