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诉讼监督 >> 详细内容
陕西镇巴:及时纠正涉罪未成年人混押违规行为
日期:2013-11-19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镇巴县检察院   胡炜)日前,镇巴县检察院及时纠正一起因年龄认定疏漏导致涉罪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看守所混押的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胡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及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羁押于镇巴县看守所。镇巴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时,胡某反映其系未成年人,检察官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向办案人员反映,建议对胡某年龄进行核实,后经办案机关多方核实,胡某确系未成年人,胡某实际年龄与身份证、户籍资料不一致,故造成胡某被羁押在成年人监室,不符合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的规定,不利于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该情况,驻所检察干警及时通知看守所,将胡某关押至未成年人监室。同时,针对类似情况,镇巴县检察院还发出纠正通知,要求侦查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等身份情况的甄别与核实,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混关混押情况的发生。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