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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检察院“三项共识”提升民事诉讼监督效能
日期:2014-11-19 00:00  作者: 

富平县检察院“三项共识”提升民事诉讼监督效能

各界网讯 :今年以来,为了促进办案人员更新监督理念,调整监督方式,切实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效能,富平县检察院规定该院民行部门每一季度要与控申、案管部门交流沟通,在摸清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底数的基础上,联动开展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新颁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具体内容。在培训中重点讲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中有关民事诉讼监督的基本问题、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审查、对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等内容,强调民行、控申和案管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履行受理、办理和管理职能以及加强相互间的配合与协作。经过近一年的业务培训,三部门初步达成三项共识:强化认识,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全面理解和正确适用《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内涵,深刻领会并尽快适应监督规则对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重大影响,努力实现学习成果向工作成果的合理转化;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积极主动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充分履行好民事诉讼监督职能;规范办案,提高效率。进一步细化民事诉讼监督各项程序,规范办案流程,优化办案结构,建立健全与之相匹配的办案机制,切实提高民事诉讼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通讯员 李长军)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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