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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四个认真”强化自侦案件侦查监督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长武县检察院为了实现“案件优良、人员优秀”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机制,努力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既确保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又保证办案人员廉洁。

认真开展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工作。该院对较为复杂的自侦案件经汇报检察长后均指派侦监公诉科干警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案件侦监的收集固定进行把关,同时对案件的侦查思路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和协助自侦部门明确侦破方向,及时依法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认真监督自侦部门贯彻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该院严格执行高检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求,开展了对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专项监督活动。对发现的录音录像不及时、录音录像时间与笔录存在出入、录音录像制作过程中未明确办案人员身份、未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等不规范情况及时提出了纠正意见;认真开好自侦案件办案总结会。该院对自侦部门办理的较为复杂案件均召开办案总结会。自侦部门侦查人员和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干警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同时总结办案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办案总结会,既强化了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又提升了干警的业务能力;认真举办侦监部门和自侦部门联席交流活动。该院定期组织自侦部门和侦监公诉部门的干警进行交流学习活动,通过共同学习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规定。同时对自侦案件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消除对法律认识和适用的分歧,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确保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杨越平)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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