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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四规范”助公诉执法素能提升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西乡:“四规范”助公诉执法素能提升

西乡县检察院为提升公诉执法素能,多举措规范检察环节执法活动监督,规范干警办案流程和案件质量,取得了实效。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该院为保障公诉案件质量,大力规范办案程序。一是规范审查工作。在审查案件中,重点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正确三个方面,坚持从证据入手,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方面细致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符合证据要求,同时注意收集不同种类证据,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证实犯罪。二是规范审结工作,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三级审查制”,对一些承办人拿不准的重大、疑难案件,坚持科内全体干警讨论案件的工作方式,大家共同分析案情,各自发表意见和看法,以给案件承办人以启发,明确案件的症结和焦点;特别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承办人审查,部门集体研究,检察长决定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办案制度,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通过此项机制维护了案件办理程序公正,保证公诉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规范审判监督。该院通过多措并举将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融为一体,真正保障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在程序监督上,采取对审判机关庭前、庭中、庭后的方式进行监督,庭前对法院在程序方面进行监督,庭上对庭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庭后对判决送达是否符合送达时限、判决中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监督。在实体监督上,重点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结合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量刑建议等,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量刑是否属于畸轻畸重等方面进行审查,客观分析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理由是否正确。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分歧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力求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对立与分歧;对于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坚决予以抗诉。

三是规范案件评查。该院实行“承办人自查、科室内部互查、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评查”的三层评查制,通过细化评查程序,量化评查标准,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文书齐整、案卷规范的标准,采取部门自查与集中评审、整改总结与评优表彰相结合的形式,逐案填写评查表,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评查,此项机制不断有效推动公诉案件自评自查工作,而且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规范素能提升。该院多举措规范执法素能提升,推动公诉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规范业务练兵。积极开展优秀起诉书、优秀案件审查报告、优秀公诉意见等检察法律文书评选和法律文书制作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比、学、赶、超”的方式,以赛带练、以赛促学,提升公诉人制作法律文书水平;另一方面,规范业务分工。进行案件分类,让经验丰富的检察员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把案情简单、社会影响小的案件及一些辅助性工作交给初任助理检察员和书记员办理,同时借助院导师制度开展,做好新人的传、帮、带工作,迅速促使整体公诉水平和能力得升。(西乡县检察院  张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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