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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检察院多方联动促息诉
日期:2015-06-02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2013年以来,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的执法理念,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息诉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9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2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9件,息诉17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一是受理环节抓息诉,确保工作衔接。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规定,监督案件实行受审分离。民行部门与控申部门加强协作,由民行部门定期派员到控申部门的接待窗口参与接待,全面了解监督案件的情况,实现了案件从受理到审查阶段的无缝对接。同时,及时与被申诉人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其意见,为双方分析案件情况,找准切入点,以法说理、以理服人,力促和解。 二是息诉关口前移,分门别类释法。在受理监督案件后,认真审查案情,仔细推敲法律关系,经过初步审查,对不符合监督标准的,区别情况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对“缠诉型”,以批评教育为主,做到释法说理到位;对“猜疑型”,以讲解案例为主,澄清事实,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法盲型”,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主,通过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是依法开展监督,通过纠错息诉。审查监督案件时,发现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符合监督条件的,坚决依法监督。对决定监督的案件,把“和解息诉”的思路贯穿于整个监督过程中,使息诉工作纵向延伸。对监督案件,积极配合法院审判人员做好调解工作,通过调解使错判案件得以纠正。 四是沟通协调促息诉,多方联动助和谐。积极转变息诉工作观念,将办案思路向纵横双向延伸。对于息诉工作中需要上级检察机关解决的,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切实解决申请人的监督请求;对于难度较大的缠诉案件,积极协调检法办案人员联合释法说理,真正让申请人满意;对已经处理过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回访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进一步掌握动态情况,了解息诉工作的成效,使息诉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李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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