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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强化侦监部门“两翼”工作 为依法监督插上“飞翔”翅膀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澄城县检察强化侦监部门“两翼”工作

为依法监督插上“飞翔”翅膀

为着力提高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水平,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陕西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继续深化侦查监督部门“一体两翼”格局建设,并从如下方面着手,积极发挥“审查逮捕”主体职能,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两翼”工作建设,保障“一体”与“两翼”并行,使侦查监督工作能飞得更高更远。

近年来,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始终坚持在新修改《刑诉法》规定逮捕权的配置和审查逮捕权限范围内严格依法把好捕审查关,不断强化“主体”属性。在审查逮捕案件中,积极提升制约侦查机关的提捕活动乃至侦查和立案活动的力度和效果,杜绝讲配合、少制约,凡报即捕、构罪即捕现象;并从实践出发,完善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的继续审查制度,做到在审查批捕时能够兼听则明、居中裁断,捕后加强司法审查,以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防止错捕和减少羁押为目标,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该院自去年以来,共计审查批捕案件120余件,批准逮捕150余人,无一错捕漏补情形。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加强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监督渠道不畅、手段单一的问题。一方面从在接待上访群众的过程中挖掘立案监督的线索,另一方面在审查逮捕案件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如该院办理某团伙诈骗案时,经审查,该团伙中一名女性成员多次参与,但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未对该女性提请批捕。干警便与公安民警承办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公安机关查清该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后,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

 此外,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不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指导侦查机关补强案件证据。通过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退回补充侦查、提前介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邀请侦查人员观摩庭审等方式,提高侦查取证能力,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的形式,纠正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一人讯问、嫌疑人在讯问笔录上未签字、扣押清单记载不清楚等问题。近年来,澄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余件,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有效的规范了侦查活动。(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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