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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
日期:2015-11-03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 今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更新监督理念、调整工作格局,明确工作重心,切实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诉讼结果和执行活动监督,努力建立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截止目前,该院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人次,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决定5件。 一是全面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修改后民诉法及行诉法实施后,最高法相继出台司法解释,为加强对新法的理解与适用,该院建立每周定期学习制度,通过自我学习、网络学习、对比分析等形式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法院开展交流协调工作,化解贯彻新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正确研判民行检察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间断,不放松,积极应对新变化。 二是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与重心,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修改后民诉法对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作出限制,同时当事人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范围也予以缩减,客观上导致基层院民行检察的再审检察建议及提请抗诉工作数量大幅减少。针对上述因法律变化带来的案源减少这一客观情况,该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及工作重心,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与此同时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救济程序。 三是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实效。该院认真落实修改后民诉法,参照《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及时监督纠正法院和法官在诉讼中的违法行为,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针对检察建议的收发回复等协作问题,该院主管检察长经与法院院长沟通,初步确立了常态化收发检察建议的部门及流程。 四是正确、熟练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报表录入、登记方面民行部门定期与案件管理部门沟通,在填录应用系统之余,每周书面告知案管部门案件受理情况,确保民事检察案件正确得以反馈,以此形成常态机制。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该院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流程运行顺畅。(李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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