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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工作见成效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白河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工作见成效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为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实施。

一是认真学习增强监督意识能力。组织干警集体学习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使全体干警对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职能作用及监督流程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认识到法律监督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工作,只有正确有效实施法律监督,才能依法完成批捕、起诉案件和刑罚执行等日常检察工作,提升了法律监督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同时分别学习了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刑罚执行内部工作规范与流程,为改进刑事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重点强规范。针对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等问题,该院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专题研究会,逐项研究讨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开展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整顿活动。在侦监、公诉检察管理工作中,将立案监督、纠正违法、追捕追诉、抗诉等措施有无必要实施,在审查报告上逐项论述理由,审核审批领导严格把关;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分管领导带领干警针对人民法院刑事执行、看守所日常管理、社区矫正执行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调查;该院考评办每一季度通报上述工作数据;案件管理办公室在评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纠正违法案件中重点检查上述监督措施是否使用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根据程度不同分别确定为瑕疵案件、重大瑕疵案件,年底拉入考评。三是监督有力见成效。两年来,检察长和各分管副检察长通过文书审核、带队检察及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措施,大力推进适用各项刑事监督措施,成效显暑。立案监督13件,追捕追诉8人,不批捕6人,书面纠正违法78件100余人、提请抗诉1案2人、发检察建议1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口头建议纠违60余次,有效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白河县检察院   张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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