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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检察院“三措施”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日期:2017-04-03 21:07  作者: 

勉县检察院“三措施”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近年来,勉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完善自我纠错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稳步提升公诉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院依法提起公诉刑事案件134件157人,法院对已审结案件的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起诉准确率、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执法形象。

一是坚持“一案一评”保障案件质量。对办理的每起公诉案件,在审查终结移送起诉前,均首先由案件承办人进行自查初评;之后组织公诉科其他干警进行互评,并提出具体的评查意见在科务会进行交流;最后由案管办组织干警对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到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全方位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在移送法院起诉前予以整改。

二是坚持“一周一会”开展业务研讨。为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该院公诉科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案件研讨会,抽出半个工作日组织本科室全体人员对本周内所办案件进行集中讨论,对重大、疑难或有争议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办理案件时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及时梳理、解决问题,实现自我发现问题与互相查找问题的“双保险”、业务素质与案件质量的“双提升”。

三是坚持“一案一报”化解疑难问题。公诉部门还建立疑难问题专题汇报机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承办人均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由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协调,必要时提交检委会讨论,听取各方指导意见,确保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勉县检察院   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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