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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第一季度实现办案“开门红”
日期:2013-04-1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横山县人民检察院高飞)为了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打开工作新局面,横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研究分析反贪工作形势,确立了工作重心和方向。在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第一季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4人,其中贪污案件1件3人,贿赂案件1件1人,为2013年反贪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续某、刘某和李某分别为原XXX镇某村的支书、村主任和会计,三人利用村委会领导的职务便利,将政府部门拨付的维修学校补偿款中的30100元以误工补助的形式予以私分。

涉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为定边县XX镇党委书记,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辖区内油气开发项目上,先后强行向多家油气开发企业索要人民币160多万元,全部用于该陈个人开支。

目前,两案均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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