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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检察院把好“三关”强化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日期:2017-04-03 21:10  作者: 

针对办案数量逐年上升,特别是职务犯罪查处的力度越来越大,案件增多,涉案款物的管理任务也越来越重的实际,长武县检察院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涉案款物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全程监督,把好进口关、监管关和出口关,确保无一差错。

一是把好“进口关”:由案管中心认真清点核查公安机关和该院自侦部门移送案件时的涉案款物,及时将相关单据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并设台账分类分案登记,与案件移送清单、款项数额、证物名称、涉案财物接收日期一一查核。

二是把好“监管关”:在案件审查起诉后,对相关案件流程情况和涉案款物处置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即将审结案件的涉案款物的处理和向法院移送的款物由案管部门向办案部门进行必要的提示和催办。发现涉案款物处理违规的,由案管部门及时要求业务部门纠正。

三是把好“出口关”:款物出库时,全部登记归案,有影像纪录和现场照片的也电脑化储存备查。(杨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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