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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反贪案件办理四步查”工作机制》反贪办案工作新常态
日期:2017-04-03 21:10  作者: 

为了落实和深入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略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坚持以“规范行为促办案,办案安全保稳定”为核心,结合反贪办案工作实际制定了《“反贪案件办理四步查”工作机制》,并将该制度切实融入到该局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办案四步查成为该局办案的新常态。


 “一步自查案卷”,办案人员自查案卷中初查方案、侦查计划、安全防范预案、讯(询)问提纲、两个须知、扣押冻结款物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制作等;“二步自查资料”,调取同步录音录像,检查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不规范、不严格行为;“三步自查制度”,检查规范办案行为、流程和安全防范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四步纪检、案管帮忙查问题”。每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反贪局主动、及时和本院纪检、案管部门联系,让纪检、案管人员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证人进行一案一谈话,对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忽视人权、人格的尊严与保护,对犯罪嫌疑人、证人言语粗暴,甚至动手动脚等不文明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在办案工程中形成的各类法律文书、尤其是扣押冻结款物、手续及强制措施等案卷材料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程序及规定的问题,如有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交办案部门整改。通过实施该项机制,切实促进了略阳县检察院反贪办案规范化管理。(通讯员:李志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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