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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检察院办理反渎案件机制“五创新”
日期:2017-04-03 21:10  作者: 

三原县检察院办理反渎案件机制“五创新”

今年以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深入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的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针对实践中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顺利开展的“三难一大”问题,该院创新五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案件质量。一年来,查办渎职犯罪案件3件6人,立案数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一。

一是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随着“两高”的司法解释的不断完善和修订,渎职犯罪主体有所扩大,新领域、新罪名案件不断增多,涉及的行业包括了司法、工商、税务、房屋土地、出入境管理、公务员招收等各个方面。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工作流程、业务知识、行业规定,因而要求渎检干部在熟练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同时,还要了解和掌握相关行政法规,熟悉行政执法部门的专业知识,以此增强我们发现犯罪线索、提高查处犯罪的能力。

二是强化侦查意识,提高侦查技能和水平。侦查中注重突出三点:一是及时性。反渎职案件一般结果性犯罪居多,必须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否则一旦错过有利时机一些原始证据就会灭失,对于后续案件的办理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案件的流产。二是突破性。职务犯罪案件主体特殊,社会背景复杂,该院在办案中把侦查重点放在外围证据的固定上,通过其工作制度和履职记录打开突破口,发现其渎职的具体行为和手段,迫使犯罪嫌疑人主动缴械。三是全面性。对于证据的收集和固定一定要全面、细致,不能存在任何漏洞。要确保证据锁链的关联性和闭合性,不能给犯罪嫌疑人留有任何可乘之机。职务犯罪主体往往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关系面广,很容易给办案带来阻力,因而全面、详尽的证据是保证案件质量唯一保证。

三是完善内外协作沟通机制。实行侦监、公诉部门派员介入反渎案件的侦查制度。从立案开始,侦监部门、公诉部门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侦查工作指导,对办案人员制定的侦查方案、讯问(询问)提纲提出修订意见,对所取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亲自旁听讯问(询问),对有疏漏的地方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取证规范,证据及时到位。加强自侦部门与公诉、侦监部门的协作与沟通,侦查监督科长参加立案时的案件讨论,对立案证据进行把关;公诉科长参加侦查终结时的案件讨论,对侦查终结证据把关,确保侦查环节的证据质量。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对一些敏感案件请求市院领办或督办,克服办案阻力,扫清办案障碍,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建立和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从制度上保证案件质量的提高。为适应新时期反渎工作需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安全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确保办案工作高效、有序的展开,三原检察机关规范了反渎部门负责人和侦查人员的办案责任、内容、程序、要求、标准和时限等,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建立了目标量化动态管理机制,将每名反渎干警的办案工作按岗位和职责全部量化,每季跟踪考核,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五是加强研究,加大对提高案件质量引导的力度。针对已往普遍存在的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三原检察机关加强了对本地区反渎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一案一总结”,“一行业一总结”。注重挖掘行业犯罪的漏洞和特点,发现犯罪产生的根源。为查办类似案件总结经验。( 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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