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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日期:2017-04-03 21:18  作者: 
各界新闻网 2010-09-25 11:31:26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各界网

□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政府党组成员龚汉江

    
  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举措。行政监察机关作为专门执纪监督机关,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要把执纪为民理念贯穿于行政监察工作始终,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与民争利、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一、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
  充分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是行政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前提。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价值观念的变更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深层次矛盾日益显现,这就要求我们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丰富社会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获得更加广泛、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近年来,我们注重发挥行政监察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开通12388专线电话、建立网络举报平台、建好“政风行风热线”,形成开放高效、上下畅通的问题反映渠道的基础上,推行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点名接访、信访听证终结、民情直通车等制度,并将其与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领导干部巡回下访、排查化解纠纷矛盾、阳光信访工程、署名举报双向承诺、领导包案等制度和工作相结合,解决了基层群众信访渠道不畅、反映得不到及时处理等问题,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数量明显减少,行政监察机关公信度和亲和力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省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共接访21282人(次),办结率86.5%。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不断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方式和途径,及时捕捉和筛选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主动了解情况、跟踪事态发展,加强综合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努力发现和掌握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思想上尊重信访群众、从感情上贴近信访群众,设身处地地帮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明确答复期限,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让每位来访群众心悦、事达、气顺。
  二、开展监督检查,为民排忧解难
  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是行政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监督检查融入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的全过程,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治理,才能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使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对2008年以来新增320亿元中、省投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3310个项目进行抽查,对“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就业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促进了资金安全使用和项目廉洁实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继开展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18件、涉案金额3000万元,省、市、县三级分别对投资额在1亿元、10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重点排查,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开展,规范了市场秩序和交易行为,推进了市场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收征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企业重组改制、教育医疗收费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专项监察、综合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力量突破,狠刹不正之风,切实防止反弹。要以清理强农惠农资金为重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清理涉企收费和集资摊派为重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清理庆典、研讨会、论坛为重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清理乱收费、乱加价为重点,切实减轻城镇居民负担。要突出加强对中、省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特别是救灾重建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三、严查违纪案件,保护群众权益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是行政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只有抓住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发挥好震慑、警示和教育功能,才能遏制不正之风发展蔓延的势头,使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实现和维护,为深入推进行政监察整体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09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764件、结案37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84人、移送司法机关108人,通过办案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356万元。我们把从严执纪要求贯穿于行政监察工作全过程,严肃查处了“华南虎照片”事件、户县“山水草堂”项目事件、宝鸡惠民乳品有限公司奶粉事件、丹凤县公安局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等,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产生了良好法纪和社会综合效果,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惩治和治本作用。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重点查办乱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贪赃枉法,以及不依法行政、与民争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执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明显有失公正问题视而不见、不妥善处理,存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而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和实效取信于民。
  四、注重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制度创新,是行政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利益的治本之策。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滋生,都与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密切相关。只有在从严治标、坚决纠正面上问题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认真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纠正和遏制。我们把制度建设放在统领全局的重要位置,创新性地推出反腐倡廉“十项制度”,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有效发挥了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支持,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特别是推出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创新了村民自治组织的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破解了影响和制约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难题,为完善我国村民自治立法提供了实践依据。我们推出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实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以来,五个试点市共向基层医疗机构配送药品1536.65万元,平均降价幅度46%,大大减轻了基层群众用药负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人民群众反腐败、维护切身利益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强大动力,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督促政府职能部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业务管理之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推动行政行为的依法规范、公开高效实施。逐步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以制度来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五、转变干部作风,努力取信于民
  良好的干部作风,是行政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证。干部作风好了,社会风气就正、经济发展就好。近年来,我们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弘扬良好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开展“两个创建”和“面对面三公开”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办实事上,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协调指导政风行风建设的职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中、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惩治奢靡之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促部门和行业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多种人民满意创建活动,建立良好的从业行为规范,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着眼于创建学习型机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教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拓宽知识视野、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掌握工作所需的新知识新经验;以作风纪律建设为保障,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照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到忠诚为民、秉公用权、严格自律,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