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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工友为报复 盗窃财物受处罚
日期:2017-07-05 17:36  作者: 
 

因不服管理,辞职后为报复工头而盗窃财物。近日,违法行为人关某因涉嫌盗窃被岐山县公安局蔡家坡派出所抓获归案。

2017年6月18日21时许,正在工地上夜班的工头李某收到一条银行取款信息,显示其银行卡提现500元。李某意识到自己被盗了,当即向蔡家坡派出所报案。经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被害人李某被盗的钱包内除过现金外还有一张银行卡及写有银行卡密码的纸条。根据银行卡提款记录,民警立即调取银行视频监控发现,取款的嫌疑人正是李某的工友及合租室友关某。2017年7月3日,嫌疑人关某被抓获归案。据关某交待,因其在工作期间表现不好受到了工头李某的批评,为此关某心怀不满,伺机报复李某。在辞职离开时盗走了李某放置在租住屋内的钱包,并利用密码将银行卡内的500元现金盗走。

依据《中华恩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关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其为自己的荒唐行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年利峰  岐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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