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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经营黑车抗拒执法 拖行执法人员七公里被批捕
日期:2017-08-01 09:55  作者: 

非法营运载客的刘某,遇运管执法人员检查,非但不配合,还强行加速,将执法人员拖行七公里,险些酿成大祸,7月28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2017年7月17日8时50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某稽查队队长带领队员在西郊某客运站外的停车场执行任务时,发现一黑色大众牌小轿车驾驶员刘某以每位15元运费招揽4名乘客,从事非法营运行为。队长便带领队员上前,将刘某的驾驶室门拉开,亮明身份进行稽查纠正。刘某为逃避查处,竟然在车门未关的状态下启动车辆强行驶离,队长来不及躲避,只能一手拉住车辆B驻,被拖行十几米后,他及时用一只脚踩在驾驶室的门框上,另一只脚伸进车左后窗固定住身体,就这样身体悬空于车外被高速拖行约7公里至后至某立交桥下时高队长爬入车内,再次亮明身份并要求刘某将车辆开至西安市城西运管站接受调查处理,刘某对高队长的执法要求置若罔闻,继续驾车沿G30国道高速行驶至咸阳西华路将高队长撵下车后逃离现场。车辆行驶期间,该车左前门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对该队长胸部造成严重挤压,致使队长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当日,该稽查队报警后,民警电话通知刘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刘某于当日投案。

刘某非法营运的行为本已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又采用了对执法人员人身极其危险的方法逃避检查,抗拒执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赵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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