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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民商事法官参加《民法总则》培训
日期:2017-09-01 09:50  作者: 

8月31日下午,陕西省高院邀请最高院杜万华专委作《民法总则》专题培训。兴平法院组织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及五个基层法庭法官收看了讲座,全面提升民商事审判技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今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杜万华专委从《民法总则》概述、体系、结构、框架入手,介绍了《民法总则》立法背景、修改过程及意义,围绕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解读了民法基本规定,习惯在处理民事案件的作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及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原则与监护关系,个体工商户责任等修改亮点。

通过这次培训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法官们受益匪浅,为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破解司法实践难题起到促进作用,将全面提高兴平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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