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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超速酿事故 肇事触法被逮捕
日期:2017-09-26 16:15  作者: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驾驶是造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作为大型货车司机的褚某却将交通安全法规抛之脑后,既超速又超载,最终酿成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近日,犯罪嫌疑人褚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褚某驾驶大型载煤货车沿342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在岐山县境内与同向严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严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犯罪嫌疑人褚某在行车过程中超速行驶,且所驾货车载煤超出荷载量,导致车辆制动不及时,在严某驾车转弯时与其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亡人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褚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超载车辆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检察官提醒:作为机动车驾驶者,一定要将安全牢记心田,宁可慢十分,不能抢一秒,依法安全驾驶,保证平平安安回家。这既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贺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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