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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斗殴屡见不鲜 珍爱生命切勿效仿
日期:2017-11-23 10:19  作者: 

喝酒的人们因酒吧昏暗嘈杂的环境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容易相互斗殴,从而引发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性案件。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7年8月的一个夜晚,被害人刘某约了两个朋友一起去西安市碑林区南广济街某酒吧。当晚三人推杯换盏,把酒言欢,酒至半酣之际,刘某的女性朋友去隔壁卡包找犯罪嫌疑人孙某借火吸烟,孙某见此女一时兴起,便借着酒劲前去搭讪,意图能有进一步发展。刘某见孙某等人对其女性朋友不怀好意,则上前阻止,并好言相劝。双方三言两语不和之后,怎料孙某的脾气太过于暴烈,他先将杯中酒泼向被害人,随即顺手抄起一个空啤酒瓶砸向被害人头部,这还没完,他见满头鲜血的刘某还未倒下,于是又紧跟着一套拳打脚踢骂脏话的素质三连招。这期间双方人马混作一团,最后好心人将刘某从人群中救出,送往医院急救,经检查刘某构成轻伤二级。而喝了酒、打了人的孙某则驾车溜之大吉,经事后鉴定,孙某还构成酒驾。酒醒时分的孙某不仅要支付高额的伤残赔偿金,自己还会身陷囹圄,一时冲动的他真是得不偿失。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人身健康,遇到冲突要冷静处理,切勿动手。也提醒围观群众,遇到打架斗殴情况,不要起哄介入,火上浇油。若能劝解,要站在公正立场上耐心劝导,不能拉偏架;若不能劝解,则及时报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宋晶晶 韩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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