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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检察院:“四项举措”打造控申“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日期:2017-11-27 09:14  作者: 

近年来,雁塔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将日常排查与重点化解结合起来,采取“查、包、纠、强”四项措施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今年10月份,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一、“查”是做好风险敏感案件排查,做到底子清。

一是定期督促业务部门报送办案中发现的风险敏感案件。每月月初由业务部门对正在办理中的有可能引发上访的敏感案件进行汇总,根据业务部门报送的汇总表制定该月全院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总表。二是加强日常信访接待的案件梳理工作。工作人员在日常接访过程中及时做好记录,填写信访风险评估预警表,针对发案率较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案件,由于涉案赃款追缴困难,存在集体访的情况和越级上访的苗头,控申接待时随时与办案人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三是做好重要和特殊时期风险敏感案件的排查稳控工作。在春节、“两会”、“十九大”期间,提前组织各部门集中排查涉检信访隐患,对接待工作中发现的敏感问题和重大信访隐患,及时报告领导、通报相关部门,逐案落实责任,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确保了涉检信访无积案。四是建立台帐,划分案件等级,制定个案化解预案及处置方案。根据业务部门报送的风险敏感案件数据表及排查出的风险敏感案件,控申部门建立统一的台帐,根据案件风险等级指定应对预案,对于一般个人访案件与办案部门沟通,摸清该类案件的化解难点,制定化解方案;对于集体访案件,要做好释法说理和稳控工作,了解其诉求,避免其赴省进京上访。

二、“包”是做好检察长包案负责制,做到案结事了。

一是实行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由首次接待的检察长对案件负责到底,避免因领导变更给群众来访表达诉求带来不便。在“国庆”、“十九大”召开期间检察长共来访群众接待14次68人,及时做好群众情绪的疏导工作,防止问题激化。二是实行检察长接访与下访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的效率。上访人黄某某以国土资源流失为名,先后赴市赴省市机关上访多达260余次,成了全区有名的“上访户”。该院张继锋检察长亲自包抓该案后,多次到黄某某家里走访座谈,耐心听取其合理诉求,关心其生活状况,对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安抚其不良情绪,黄某激进态度得以软化,表示不再赴省进京进行缠访闹访,通过走正规渠道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三是抓好信访案件的跟踪督办,确保上访案件落到实处,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在信访案件工作中对待上访群众态度生硬粗暴,对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对待,不妥善处理,工作推诿、拖拉的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众再次越级上访的,要求包案领导说明原因,承担相应责任。

三、 “纠”是对有瑕疵和错误的案件予以纠错,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救助工作。

接访中对办理的个别确有瑕疵或错误的案件,认真分析落实,必要时上报检察委员会予以纠正,对当事人进行救助和补偿,促使其息诉罢访。对处理正确但对当事人有异议的案件,灵活应对,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有的案件,当事人家属对公安和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性质不认可的,来访时情绪激烈,不接受答复意见的,要及时联系高校法学教授、律师协会代表等组成专家论证团,并邀请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参与案件的讨论,消除对案件定性的疑虑,进而避免因案件性质认识分歧导致的越级访。

四、“强”是强化干警服务意识,多措并举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

结合行政效能革命的要求,该院控申部门推出了“互联网+”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一是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的便捷高效的特点,开辟网上办公平台,真正使群众“不用跑”,零距离的表达诉求、受理举报和申诉。通过电话录音平台完成受理群众举报、答复;通过网上自动受理系统受理控告申诉,并进行网上答复。二是推行电话预约、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受理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及开展预约工作。对于当面来访的,及时接待,不能接待的,开展预约接待,避免因时间冲突无法对接等原因造成的重复跑、多次跑。三是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手册,通过检务公开宣传栏及举报指南、来访指南、申诉指南、刑事诉讼指南向群众全面公开检察院的职责职能、工作范围及办案流程。四是来访接待与“走出去”相结合。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主动深入机关社区学校等,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通讯员: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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