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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印发严防数字脱贫弄虚作假“带病”过关
日期:2017-12-05 09:48  作者: 

12月4日,记者从陕西省扶贫办获悉,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有关规定,《陕西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已制定并印发。评估范围为10个设区市、省级“八办两组”牵头部门、96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

对减贫成效、社会认可度等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将围绕年度考核任务,重点对省级“八办两组”牵头部门和各市、县(市、区)精准识别、帮扶措施、减贫成效、社会认可度等进行评估。围绕精准退出,对贫困县退出的相关标准、程序及可靠性等进行评估,严防数字脱贫、弄虚作假和“带病”过关。围绕政策措施落实,重点对省级“八办两组”牵头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市、县(市、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检查采取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村组普查、座谈访谈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当年退出村40%的比例确定样本村,重点对位置偏远、通达度差、人均收入水平靠后的乡村进行抽查,样本户总量不足的适当增加样本村。随机抽取6个自然村开展普查、排查、参与式调查等方式,对抽查村漏评人口进行全面调查;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等群体。

贫困户、脱贫户、非贫困户按比例抽取

一个乡镇一般抽取1-2个样本村,一个样本村内样本户不低于15户,非贫困县样本村不足15户的可以增加一个样本村,非计划退出贫困县样本贫困户和脱贫户原则上占全村同类户数的50%(可以上下浮动3个百分点)。非计划退出贫困县样本村不少于5个(有深度贫困村的贫困县抽取深度贫困村1个),样本村中退出贫困村、其他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抽取比例为2:2:1;非贫困县样本村不少于3个,样本村中退出贫困村、其他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抽取比例为1:1:1。

贫困户、脱贫户、非贫困户按照4:7:4比例进行抽取。按照方案,在进村入户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要抽查2-3个单项指标涉及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通过对县乡村干部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政策措施落实、帮扶工作成效、后续帮扶计划和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调查对退出是否认可等。

经过前期准备,12月10日-12月20日将进入实地调查阶段,按照进度安排,届时调查组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采集评估所需数据资料。督查组对各片区的评估调查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本报记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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